1、一方失踪房地产证如何解决
当一方失踪时,房地产证的补办或有关房地产事务的处置并不是没办法进行:
1.失踪一方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需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确认失踪事实,并获得有关证明。随后,可代理失踪方前往房子买卖主管部门提交补办房地产证的申请。
2.在此过程中,需详细说明失踪状况及房地产证丢失或损毁的事实,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,如失踪证明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。
3.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法律快车提醒,将根据正常步骤开具登报遗失证明,并告知后续补办手续。
2、房地产证丢失补办步骤及材料
房地产证丢失后的补办步骤相对明确,主要包含以下步骤及所需材料:
1.申请遗失登报手续:
提交补证申请,如房地产为共有财产,则需所有共有人一同申请;
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(核验原件);
如房地产为房改房,需提供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;
房改房还需提交原售房单位赞同遗失登记的证明。
2.申请补办手续:
提交刊登《房子遗失声明》的报纸,该声明需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;
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私有平房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、表两份。
3.缴纳补证手续成本:仅收取房地产证印花税5元,不收其它成本。
4.提交新证申请材料:
补办的书面申请;
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;
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;
登记机关提供的登记表和房地产平面测绘图,由产权人核对;
如委托别人办理,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。